工程造價管理改革工作任務分工方案 |
序號 | 工作任務 | 承擔單位 | 完成時限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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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健全市場決定工程造價制度 | | | |
1 | 加強市場決定工程造價的法規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工程造價管理立法。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2020年前 | 當前重點是推進國家和地方工程造價管理立法。 |
2 | 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完善配套管理制度。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各行業造價管理機構 | 2016年12月 | |
3 | 細化招投標、合同訂立階段有關工程造價條款。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2015年12月 | 各省要在執行招標示范文本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時,根據需要,細化有關工程造價條款,減少工程造價糾紛。 |
4 | 按照市場決定工程造價原則,全面清理現有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和計價依據。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2015年12月 | |
5 | 大力培育造價咨詢市場,充分發揮造價咨詢企業在造價形成過程中的第三方專業服務的作用。 |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各行業造價管理機構 | 長期 | 當前重點是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加快造價咨詢誠信體系建設。 |
二 | 構建科學合理的工程計價依據體系 | | | |
6 | 完善工程項目劃分,建立多層級工程量清單。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6年12月 | 當前重點是借鑒國外經驗,完成多層級清單的課題研究,在研究基礎上,啟動2013版清單計價規范修訂工作。 |
7 | 形成以清單計價規范和各專(行)業工程量計算規范配套使用的清單規范體系。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 2014年12月 | |
8 | 推行工程量清單全費用綜合單價,鼓勵有條件的行業和地區編制全費用定額。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各行業造價管理機構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6年12月 | 在部分省試點,再向全國推廣。 |
9 | 推廣適合工程量清單計價的要素價格指數調價法。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各行業造價管理機構 | 2015年12月 | |
10 | 研究制定工程定額編制規則,統一全國工程定額編碼、子目設置、工作內容等編制要求,并與工程量清單規范銜接。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各行業造價管理機構
| 2016年12月 | |
11 | 厘清全國統一、行業、地區定額專業劃分和管理歸屬,形成服務于從工程建設到維修養護全過程的工程定額體系。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各行業造價管理機構 | 2015年12月 | 2014年12月完成工程定額體系框架 |
三 | 建立與市場相適應的工程定額管理制度 | | | |
12 | 通過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充分發揮企業、科研單位、社團組織等社會力量在工程定額編制中的基礎作用,提高工程定額編制水平。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長期 | 當前重點是研究購買服務方式和當前形勢下工程定額水平測定方法。 |
13 | 鼓勵企業編制企業定額。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長期 | |
14 | 建立工程定額全面修訂和局部修訂相結合的動態調整機制。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各行業造價管理機構 | 2015年12月 | 當前重點是制定《建設工程定額管理辦法》。 |
15 | 編制有關建筑產業現代化、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等工程定額。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2016年12月 | |
四 | 改革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方式 | | | |
16 | 明晰政府與市場的服務邊界,明確政府提供的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清單,鼓勵社會力量開展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構建多元化的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方式。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造價管理機構 | 2015年12月 | 1.制定《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辦法》,明確工程造價信息化工作的內涵和外延,做好信息化工作分工。 2.制定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清單。 |
17 | 建立工程造價信息化標準體系。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 2015年12月 | |
18 | 編制工程造價數據交換標準和指標指數編制標準。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 2015年12月 | |
19 | 建立國家工程造價數據庫。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項目一期建設2015年12月完成,二期2017年12月完成 | 在部分省試點,再向全國推廣。 |
五 | 完善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和計價活動監管機制 | | | |
20 | 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 2016年12月 | 當前重點是會同財政部修訂《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
21 | 建筑工程在交付竣工驗收時,必須具備完整的技術經濟資料,鼓勵將竣工結算書作為竣工驗收備案的文件。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2020年前 | 落實《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要求,化解結算難問題。 |
22 | 創新工程造價糾紛調解機制,鼓勵聯合行業協會成立專家委員會進行造價糾紛專業調解。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5年12月 | |
23 | 推行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長期 | 當前重點是完成國家標準《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規范》和修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 |
24 | 發揮造價管理機構專業作用,加強對工程計價活動及參與計價活動的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從業人員的監督檢查。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長期 | |
六 | 推進工程造價咨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 | | |
25 | 探索造價工程師交由行業協會管理。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6年12月 | 當前重點是修訂《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 |
26 | 將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認定中的延續、變更等事項交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 放寬行業準入條件,完善資質標準,調整乙級企業承接業務的范圍,加強資質動態監管,強化執業責任,健全清出制度。推廣合伙制企業,鼓勵造價咨詢企業多元化發展。 加強造價咨詢企業跨省設立分支機構管理,打擊分支機構和造價工程師掛靠現象。簡化跨省承攬業務備案手續,清除地方、行業壁壘。簡化申請資質資格的材料要求,推行電子化評審,加大公開公示力度。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5年12月 | 當前重點是修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和下發《關于進一步簡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晉升甲級資質審批程序和加強動態監管的通知》 |
七 | 推進造價咨詢誠信體系建設 | | | |
27 | 加快造價咨詢企業職業道德守則和執業標準建設,加強執業質量監管。 |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2015年12月 | 當前重點是制定工程造價咨詢標準體系,制定國家標準《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規范》、《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范》和《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范》。 |
28 | 整合資質資格管理系統與信用信息系統,搭建統一的信息平臺。 |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5年12月 | |
29 | 依托統一信息平臺,建立信用檔案,及時公開信用信息,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長期 | 當前重點是制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注冊造價師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
30 | 探索開展以企業和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和執業質量為主要內容的評價。鼓勵行業協會開展信用評價。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6年12月 | 當前重點是制定全國統一的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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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促進造價專業人才水平提升 | | | |
31 | 研究制定工程造價專業人才發展戰略。 |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5年6月 | |
32 | 注重造價工程師考試和繼續教育的實務操作和專業需求。 |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長期 | |
33 | 加強與大專院校聯系,指導工程造價專業學科建設,保證專業人才培養質量。 |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長期 | |
34 | 研究造價員從業行為監管辦法。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5年12月 | 當前重點是摸清各地、各行業造價員管理現狀,研究并提出加強造價員從業行為監管的措施與意見。 |
35 | 支持行業協會完善造價員全國統一自律管理制度,逐步統一各地、各行業造價員的專業劃分和級別設置。 |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2016年12月 | |
36 | 制定工程造價機構管理人員專業知識培訓計劃,保障造價管理機構專業水平。 |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 長期 | |